1、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
①支部书记主持会议;②在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一半才能开会;③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发展对象名单(组织委员)
①宣读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申请人汇报(发展对象)
①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份;②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介绍人)
①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②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5、向全体党员汇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6、讨论(党员)
①到会党员讨论申请人的情况,并发表意见;②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申请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③申请人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7、大会表决(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①提议党员进行表决通过;②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8、闭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①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②报送上级党组织。
注:1、预备党员和留党察看期间的正式党员没有表决权;
2、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3、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