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检查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02 17:21:17 发布人:admin

    11月30日上午,自治区住房改革制度检查组一行5人莅临我院检查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落实情况。我院廖东铭院长、韦挺荣副院长及基建科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我院棚户区改造项目5号职住宅楼、6号住宅楼的施工图纸、文件资料、图表分析等相关资料进行逐一检查,并到5号职住宅楼、6号住宅楼实地查看了5号职住宅楼、6号住宅楼旧貌新颜对比展板,听取了廖东铭院长对宜州市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工作汇报。检查组听取汇报后对我院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我院完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工作,希望我院继续完善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我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原有三栋职工居住楼,始建于1978年,属危旧房。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安全,迫切需要改造重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户区(危改房)改造规划(2013—2017)的批复》(桂建保〔2015〕31号),项目于2015年7月14日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我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宜州市庆远镇龙江路43号,属河池宜州市福龙等四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北片区子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337平方米,总投资约7135万元(其中: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92.4万元),分为5号楼和6号楼,计划改造安置264户。主要建设内容有住房、地下车库、道路等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已于2016年9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投资7000万元。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将极大地改善我院广大职工的住房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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